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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代子公司兆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新聞來源:cnYES (0.00% / 0)
發表時間:2009-08-26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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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98/08/25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兆利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皆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787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670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87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5466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償還銀行借款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938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636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不適用(董事會決議於二年內辦理合併)
(2)日期:
不適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61
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資金貸與金額為美金3,000,000元正(或等值人民幣),
事實發生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美金:新台幣=1: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