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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8-27 1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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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8月27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08/272.公司名稱:宏泰電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98年上半年度獲利狀況。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宏泰電工董事會通過98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查核後之財報及合併財報,累計98年上半年度營業收入22.27億元,營業利益0.58億元,稅前淨利為0.88億元,每股稅前盈餘0.27元;稅後淨利為0.76億元,每股稅後盈餘0.23元。
上半年度合併營收23.11億元,合併營業利益0.46億元,合併稅前盈餘為0.88億元,合併稅後淨利為0.74億元,每股稅後盈餘0.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