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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揚科:通過修訂98年度私募甲種記名式特別股募集發行金額、繳款期間及增資基準日
新聞來源:cnYES (0.00% / 0)
發表時間:2009-10-07 16: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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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0/072.私募資金來源:本次私募特別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參與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35人。
3.私募股數:由104,712,041股更改為85,273,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由400,000,000元更改為325,742,86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3.82元依照本公司民國98年7月29日董事會決議,以民國98年7月29日為訂價日以訂價日前1 個營業日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參考價格為2.6元,經綜合考量後將私募價格訂為以等於參考價格80.8%即 2.1元,本公司減資基準日為98年7月13日,換股基準日為98年8月22日,減資比例45%,私募價格2.1元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價格為3.82元為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新股之實際價格。
7.員工認購股數:零股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特別股之權利義務依本公司章程第六條之一之規定辦理。
其他相關規定則依照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次私募之特別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對其他對象再行賣出,並經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在本次私募之特別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視當時狀況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取得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強化本公司整體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擴充及改善部份設備。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更改本次私募特別股之繳款期間:自98年08月23日至98年10月07日(2)更改本次私募特別股之增資基準日:98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