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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10-12 21: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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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12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8/10/12
2.公司名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董事會決議:
通過本公司轉投資事業組織調整暨向 EARN WEALTH TECHNOLOGY CO.,LTD. 購買FULL
SUNNY INTERNATIONAL CO.,LTD股權以持有大陸地區凱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
權案。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