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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鑫:公告本公司9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銀行
新聞來源:cnYES (0.00% / 0)
發表時間:2009-10-22 20: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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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22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10/222.公司名稱: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並存儲於本公司所開立之專戶內,且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並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2)本公司已於98/10/22與銀行簽訂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合約,故依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元大銀行新竹分行。
(2)委託存儲價款機構:元大銀行竹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