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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揚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總經理競業禁止之限制
新聞來源:cnYES (0.00% / 0)
發表時間:2009-10-23 19: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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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23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98/10/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早川 豊, 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98/11/01起至董事會依法改派經理人當日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無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總經理劉致宏預計於98年10月31日轉任其他職務,於98年11月01日起早川 豊新任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