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cnYES (0.00% / 0)
發表時間:2009-10-29 19:38:08
回應:0
推文:0
追蹤:0
點閱:37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29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8/10/29
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決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承認九十八年第三季財務報表。
(2)承認九十八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說明如下: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NTD$ 27,279,244仟元
合併營業淨利: NTD$ 1,112,522仟元
合併稅前淨利: NTD$ 1,182,203仟元
合併本期淨利: NTD$ 841,949仟元
每股盈餘: NTD$ 2.04元(稅前2.94元)
(3)提報IFRS轉換工作計劃及進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