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cnYES (0.00% / 0)
發表時間:2009-10-29 21:22:01
回應:0
推文:0
追蹤:0
點閱:48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29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0/29
2.減資緣由:註銷本公司買回股份
3.減資金額:29,320,000元
4.消除股份:2,932,000股
5.減資比率:0.70%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150,647,38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95年第2次買回庫藏股轉讓員工案,已屆滿3年到期,擬訂定民國98年
10月30日為減資基準日,並依轉讓辦法將未轉讓之股份辦理股本註銷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