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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11-06 23: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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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1月6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11/06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關於英國電信控告本公司侵權乙案。
6.因應措施:本公司清查初步認定目前產品線並無使用相關專利,該訴訟案件並未對本公司營運及出貨造成影響,特此澄清。此外,因該案已進入訴訟程序,本公司不予評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